六法全書
|
AI搜尋
|
人力供應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 二 章 個人資料保護規劃
( 111年03月09日)
第 7 條
人力供應業者應依據前條所界定之範圍,分析蒐集、處理及利用過程中可能產生之風險,並依據分析結果,訂定適當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