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  ( 104年11月19日)
第 12 條
當地主管機關或勞動檢查機構對各事業單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情形得派員查核,有不合規定情事者,應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