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勞動契約法
第 四 章 勞動契約之終了
( 25年12月25日)
第 30 條
勞動契約因左列事由而終了:
一、契約期滿。
二、預告期滿。
三、勞動目的完成。
四、勞動者死亡。
五、當事人之同意。
六、其他依本法之規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