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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條例年金保險實施辦法   第 三 章 年金保險費之提繳 ( 110年07月12日)
第 27 條
雇主未依年金保險費繳款單所載之雇主應提繳金額足額繳納者,由保險人逕行將雇主所繳金額按每位勞工應提繳金額比例分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