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第 一 章 總則
( 110年06月08日)
第 3 條
本條例有關保險期間之計算,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依行政程序法之規定,行政程序法未規定者,依民法之規定。
被保險人及其眷屬年齡之計算,均依戶籍記載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