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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病審查準則   第 二 章 職業傷害類型 ( 111年03月09日)
第 13 條
被保險人利用雇主為勞務管理所提供之附設設施或設備,因設施或設備之缺陷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視為職業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