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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保險法施行細則  ( 111年04月19日)
第 24-1 條
勞工因雇主違反本法所定應辦理加保及投保薪資以多報少等規定,致影響其保險給付所提起之訴訟,得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扶助。

前項扶助業務,中央主管機關得委託民間團體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