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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 四 章 其他促進就業措施 第 八 節 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 ( 112年06月29日)
第 52-3 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協助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得辦理下列事項:
一、職務再設計。
二、繼續僱用補助。
三、其他有關就業協助事項。

中央主管機關為辦理前項事項,得訂定實施或補助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