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第 四 章 其他勞動保障
( 110年04月30日)
第 82 條
職業災害勞工請領第七十八條至第八十一條所定津貼或補助之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