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第十條規定參加保險辦法  ( 111年03月09日)
第 9 條
依本辦法辦理參加本保險者,保險費按申報之加保期間日數計算。

前項加保期間有跨年度者,其保險費按申報當年度投保薪資分級表及保險費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