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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   第 二 章 安全衛生設施 ( 109年02月27日)
第 16 條
本法第十條第一項所稱危害性化學品之安全資料表,指記載化學品名稱、製造商或供應商基本資料、危害特性、緊急處理及危害預防措施等項目之表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