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五 章 車輛機械 第 一 節 一般規定 ( 111年08月12日)
第 117 條
雇主對於最大速率超過每小時十公里之車輛系營建機械,應於事前依相關作業場所之地質、地形等狀況,規定車輛行駛速率,並使勞工依該速率進行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