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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十 章 電氣危害之防止 第 一 節 電氣設備及線路 ( 111年08月12日)
第 251 條
雇主對於易產生非導電性及非燃燒性塵埃之工作場所,其電氣機械器具,應裝於具有防塵效果之箱內,或使用防塵型器具,以免塵垢堆積影響正常散熱,造成用電設備之燒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