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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十 章 電氣危害之防止 第 四 節 管理 ( 111年08月12日)
第 272 條
雇主對於絕緣用防護裝備、防護具、活線作業用工具等,應每六個月檢驗其性能一次,工作人員應於每次使用前自行檢點,不合格者應予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