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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二 章 工作場所及通路 第 二 節 局限空間 ( 111年08月12日)
第 29-3 條
雇主應禁止作業無關人員進入局限空間之作業場所,並於入口顯而易見處所公告禁止進入之規定;於非作業期間,另採取上鎖或阻隔人員進入等管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