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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三 章 機械災害之防止 第 一 節 一般規定 ( 111年08月12日)
第 50 條
動力傳動裝置之轉軸,應依下列規定裝設防護物:
一、離地二公尺以內之轉軸或附近有勞工工作或通行而有接觸之危險者,應有適當之圍柵、掩蓋護網或套管。
二、因位置關係勞工於通行時必須跨越轉軸者,應於跨越部份裝置適當之跨橋或掩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