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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 二 章 必要之教育訓練事項 ( 110年07月07日)
第 7 條
雇主對擔任施工安全評估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施工安全評估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前項教育訓練課程及時數,依附表五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