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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   第 五 章 起重吊掛作業安全管理 ( 109年08月20日)
第 68 條
雇主不得以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之鋼索,供起重吊掛作業使用:
一、鋼索一撚間有百分之十以上素線截斷者。
二、直徑減少達公稱直徑百分之七以上者。
三、有顯著變形或腐蝕者。
四、已扭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