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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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氧症預防規則
第 二 章 設施
( 103年06月26日)
第 19 條
雇主依第十三條規定之調查結果,發現有缺氧空氣漏洩入作業場所時,應即通知有關人員及將緊急措施公告於勞工顯而易見之處所,並禁止與作業無關人員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