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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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 107年02月14日)
第 28 條
雇主在操作機前端設置焊槍、噴布用噴槍等作業工具之機器人,如須對其工具加以清理時,應採用自動清理之方式,以避免工作者進入可動範圍。但作業有困難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