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第 四 章 自動檢查 第 一 節 機械之定期檢查 ( 111年01月05日)
第 18 條
雇主對以動力驅動之離心機械,應每年就下列規定機械之一部分,定期實施檢查一次:
一、回轉體。
二、主軸軸承。
三、制動器。
四、外殼。
五、配線、接地線、電源開關。
六、設備之附屬螺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