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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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第 十 章 安全管理
( 111年09月14日)
第 232 條
第二百十九條之冷凍用高壓氣體製造事業單位,應於製造開始之日,選任高壓氣體製造安全作業主管,輔助製造安全負責人從事製造安全技術管理業務。
擔任前項高壓氣體製造安全作業主管者,應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接受高壓氣體製造安全作業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b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