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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清艙解體職業安全規則   第 三 章 安全作業 第 一 節 油輪清艙作業 ( 110年09月10日)
第 24 條
雇主對清艙作業,應依左列規定辦理:
一、訂定操作程序、清艙作業流程圖及應注意事項,並告知勞工。
二、應於岸上及船上工作場所分置急救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