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申報登錄辦法
( 109年10月16日)
第 7 條
申報者辦理資訊申報登錄時,應使用可證明其身分之電子憑證,以網際網路方式申報登載之。
本法第七條第三項所定申報,其申請文件所載申報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均得單獨代理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