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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性化學品評估及分級管理辦法  ( 103年12月31日)
第 2 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暴露評估:指以定性、半定量或定量之方法,評量或估算勞工暴露於化學品之健康危害情形。
二、分級管理:指依化學品健康危害及暴露評估結果評定風險等級,並分級採取對應之控制或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