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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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災害勞工職業重建補助辦法
( 103年07月14日)
第 13 條
申請辦理第三條所定二款以上之服務者,應以個案管理方式為之。
前項個案管理指依職業災害勞工需求,提供資源整合、連結等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