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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 二 章 結構部分 第 二 節 容許應力 ( 103年06月27日)
第 9 條
承載應力值隨垂直動荷重之位置或大小,及水平動荷重方向或大小而變時,應確認容許疲勞應力值為第五條至第八條規定之容許應力值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