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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 四 章 附屬部分 第 一 節 緩衝裝置 ( 103年06月27日)
第 49 條
二部以上之起重機並置於同一軌道上時,應分別於各該起重機相對側,設置防撞裝置、緩衝裝置或緩衝材。但操作人員於地面上操作,並隨荷物移動之起重機,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