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吊籠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 二 章 結構部分 第 三 節 荷重
( 108年11月11日)
第 11 條
結構部分承載之荷重種類如下:
一、吊籠之自重。
二、積載荷重。
三、升降慣性力。
四、走行慣性力。
五、風荷重。
六、地震荷重。
吊籠工作台不能水平移動者,前項第四款得不列入計算;如設置於室內者,前項第五款得不列入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