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
第 三 章 學、術科測試辦理
( 112年11月02日)
第 18 條
辦理專案技能檢定,應以公告之全國技能檢定職類及級別為限。但術科試題測試前列入保密之職類及級別,應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始得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