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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第 一 章 總則 ( 112年11月02日)
第 2 條
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三項所稱技能檢定規範,係指技能檢定之範疇、檢定級別、工作項目、技能種類、技能標準及相關知識等事項,並作為學、術科測試試題命製之依據與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