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視覺功能障礙者按摩工作輔導及補助辦法  ( 104年01月13日)
第 12 條
主管機關為瞭解受領補助者對補助業務之辦理情形,得派員查核及製作書面紀錄。

前項查核,受領補助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