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技能職類測驗能力認證及管理辦法
第 七 章 認證業務之委託
( 112年01月12日)
第 20 條
申請為專業認證機構者,應檢附下列文件一式二份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
一、申請表。
二、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三、符合前條所定資格之證明文件影本。
四、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之必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