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進用身心障礙者工作績優機關(構)獎勵辦法  ( 110年04月28日)
第 8 條
曾獲第六條獎勵之機關(構),依第三條第一項規定申請獎勵者,應提出前次獲獎後之精進作法及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