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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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五 章 第四類外國人聘僱許可之申請
( 112年10月13日)
第 53 條
第四類外國人申請工作許可,應備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審查費收據正本。
三、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