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設立管理及補助準則  ( 105年04月19日)
第 10 條
依本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或第六十二條第五項規定綜合設立之機構,其人員及設施標準,應依各相關設立法規辦理。

前項機構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之場地,應與提供其他服務之場地區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