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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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受理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申請案件收費標準
( 110年10月25日)
第 3 條
本法第五條短期補習班申請聘僱外國專業人才從事具專門知識、技術或外國語文教學工作之聘僱許可或展延聘僱許可,每件應繳納新臺幣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