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空氣污染防制法
第 三 章 防制
( 107年08月01日)
第 38 條
汽車於一定場所、地點、氣候條件以怠速停車時,其怠速時間應符合中央主管機關之規定。
前項汽車之種類、一定場所、地點、氣候條件與停車怠速時間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