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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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空氣污染物驗證核章辦法
( 108年08月23日)
第 7 條
申請驗證核章所檢具之車型合格證明登載製造或進口地區國家與完(免)稅證明書不符者,應檢具原車輛製造廠(商)出具之相關證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