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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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室氣體管理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105年01月30日)
第 2 條
本基金為預算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所定之特種基金,隸屬於環境保護基金項下,編製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以下簡稱本署)為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