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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及管制方式作業準則  ( 106年03月28日)
第 2 條
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以下簡稱階段管制目標)以五年為一階段,第一階段係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起至一百零九年止,後續各階段以此類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