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低碳產品獎勵辦法  ( 106年07月10日)
第 9 條
本辦法所需經費,由溫室氣體管理基金支應。

當年度溫室氣體管理基金預算不敷支應時,即不受理獎勵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