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海洋污染防治各項許可申請收費辦法  ( 101年12月10日)
第 5 條
主管機關依本法核發許可文件時,應於核發時收取證明書費新臺幣五百元;申請換發、補發許可文件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