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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清理法   第 四 章 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及廢棄物檢驗測定機構之管理 ( 106年06月14日)
第 44 條
第二十八條第二項至第五項、第四十二條專業技術人員之資格、合格證書取得、訓練、廢止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管理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