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
( 111年12月15日)
第 19-1 條
第四條第二項及第五條第二項再利用許可申請文件,如為英文以外其他外文者,應檢附中文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