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公害糾紛處理法
第 二 章 處理機構 第 一 節 調處委員會
( 98年06月17日)
第 4 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各設公害糾紛調處委員會(以下簡稱調處委員會),調處公害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