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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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保護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113年01月18日)
第 3 條
本基金之來源如下:
一、空氣污染防制基金收入。
二、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非營業基金部分收入。
三、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收入。
四、水污染防治基金收入。
五、環境教育基金收入。
六、溫室氣體管理基金收入。
七、其他有關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