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施行細則  ( 99年12月31日)
第 28 條
依本法第五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同時提出土地開發計畫及土壤、地下水污染整治計畫者,土地開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主管機關依相關法令審核時,應會商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