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法全書 | AI搜尋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補助研究及模場試驗專案作業辦法  ( 101年10月22日)
第 2 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補助專案:指研究專案及模場試驗專案。
二、研究專案:指原創且有計畫獲得科學性或技術性新知識之基礎研究、應用研究及技術發展者。
三、模場試驗專案:指引進國外、研發本土化之技術或設備運用於模場進行試驗實作者。
四、申請單位:指依本辦法規定申請補助專案者。
五、執行單位:指經核定補助專案者。
六、專案主持人:指負責執行及協調研究專案之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