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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教育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 112年11月30日)
第 1 條
為推動環境教育,特依環境教育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八條第二項規定,設置環境教育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並依本法第八條第六項及預算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訂定本辦法。